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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内外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流程

场内外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流程

作者:王彬

来源:负险不彬(ID:fuxianbubin)

一、场内交易

(一)相关规定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

(二)流程

1、资金借贷关系

2、证券质押关系

3、股票质押式回购的业务模式

4、各方资质

5、协议约定

6、申请类型及要素

初始交易申报环节,交易金额确定:

融出方初始交易应付金额=初始交易成交金额;

融入方初始交易应收金额=初始交易成交金额-相关费用;

融入方应质押证券数量=标的证券成交数量。

购回交易申报环节,交易金额确定:

融出方应收金额=融入方应付金额=购回交易成交金额

融入方解除质押证券数量=标的证券成交数量

7、质押登记

二、场外交易模式

场外交易是指融入方将所持有的股票质押,向银行、信托等融入资金,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场外交易的操作主体不限于证券公司,还包括银行、信托、保险公司、基金子公司等。场外交易不通过交易所系统,而是直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登记。场外交易不能在场内交收和处置股票,相较于场内交易更为灵活、不需要遵循标准化流程。

(一)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流程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本文由“负险不彬”投稿资产界,并经资产界编辑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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