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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笔受贿11亿,白天辉案细节披露,金融圈炸了

近日,原华融高管白天辉受贿案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引发热议。

作者:资产界

来源:资产界

近日,原华融高管白天辉受贿案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引发热议。其四年敛财 11.08 亿,单笔受贿超 11 亿,仅追回 6.3 亿,其余赃款去向成谜。虽有重大立功,但一审后翻供、立功线索关联自身犯罪,法院不予从宽,最终依法执行死刑,明确重大立功绝非贪腐分子免死金牌。

白天辉案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6月2日,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收录白天辉受贿案参考案例,以释明受贿罪的死刑适用及重大立功从宽处罚标准的把握问题。次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了案件详情。

这个案子,远不止“受贿11.08亿”那么简单。

白天辉,1968年生于江西吉安一个普通家庭,早年考入南开大学,毕业后进入金融系统。此后,他从业务拓展三部负责人一步步升至华融(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业务拓展三部负责人、总经理、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公开信息显示,白天辉与原华融公司董事长赖小民关系密切,是赖小民诸多违法行为的重要帮手。两人形成“师徒式”腐败关系,赖小民落马后,白天辉也紧接着被查。2019年1月,白天辉被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逮捕。

2024年5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白天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白天辉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5年2月24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5年12月9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白天辉执行了死刑。

四大细节让金融圈炸了

▍细节一:单笔受贿高达11.03亿,四年敛财11.08亿

2014年至2018年,白天辉利用担任华融(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业务拓展三部负责人、总经理、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在项目收购和企业融资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

这是什么概念?四年间,平均每年受贿2.77亿,每月超过2300万,每天有75.8万元的“黑钱”进账。

其中最触目惊心的一项:单笔受贿高达11.03亿余元。为促成其任职公司收购行贿人的某海外项目,白天辉不仅与行贿人共同策划收购方式、手段,还积极帮助行贿人规避监管,单笔受贿数额就高达11.03亿余元。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积极推动使用国有资产高价收购某海外项目,使巨额国有资产处于不确定的风险中,严重危及国家金融安全。

▍细节二:一审宣判后翻供,否认绝大部分犯罪事实

白天辉到案后,曾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揭发他人涉嫌重大职务犯罪线索并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

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符合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缓。

但白天辉做了一个致命的决定:一审宣判后翻供,否认绝大部分犯罪事实。

这一翻供行为,直接击穿了他本可能获得的从宽空间。

▍细节三:重大立功也不行,法院从严从重判处

白天辉的立功表现与通常的立功情形有所不同。他检举的犯罪线索与其本人受贿犯罪直接关联——被检举人与其为同一行贿人的同一项目谋取利益。法院认定:被告人白天辉虽有重大立功表现,但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且主观恶性深的,依法可以不从宽处罚。被告人的立功表现与其自身的犯罪行为具有密切关联的,在适用立功从宽时应当从严把握。

这释放了一个明确的司法信号:重大立功不等于“免死金牌”。尤其是当立功线索与自身犯罪密切相关、且被告人庭审翻供态度恶劣时,法院可以依法“不从宽处罚”。这一点,对当前还在“戴罪立功”的腐败分子无疑是一记重锤——举报别人之前,先问问自己是不是真的悔罪了。

▍细节四:11.08亿仅追回6.3亿,尚有巨额财物下落不明

还有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数字:11.08亿余元中,案发后仅有6.3亿余元追缴到案,尚有巨额财物未追缴到案。这些钱去了哪里?至今仍是悬案。白天辉用受贿款在北京、深圳、香港购买住宅、商铺共计42处,总价人民币5.3亿元。但即便如此,仍有4.78亿元的资金缺口未交代去向。

为何AMC成为腐败“高发区”?

AMC,本应是化解金融风险的“清道夫”,近年来却频频成为反腐风暴的中心。

▍从赖小民到白天辉,华融系腐败链条已彻底断裂

赖小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是白天辉的“师傅”。2021年1月,赖小民被执行死刑。白天辉则与赖小民深度捆绑,作为赖小民诸多违法行为的重要帮手,最终在赖小民落马后也难逃法网。白天辉曾被评价为“赖小民为追求短期业绩、推动高风险项目的重要助手”。

两大核心人物先后伏法,华融系的腐败链条已被连根拔起。

▍中原资产:三任高管接连落马

然而,AMC的“巨贪”绝不止于华融。2026年5月,河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李建国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李建国,1965年7月出生,2021年5月被任命为中原资产“总裁”,本是被寄予厚望的“清理者”,肩负着肃清此前管理层遗毒的使命。结果这位“清理门户者”最终自己深陷贪腐泥沼。他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金特别重大损失;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更令人震惊的是,李建国已是中原资产近年来被查的第三位高管:2020年7月,原总裁岳胜利落马;同年9月,原副总裁黄燕茹也被带走。三位核心高管接连沦陷,将这家河南省唯一的地方AMC推入治理风暴的漩涡。

▍长城资产:原总裁助理桑自国被判无期

如果说中原资产是地方AMC的“沦陷样本”,那长城资产则是全国性AMC的“腐败缩影”。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总裁助理桑自国,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带走调查,最终一审被判受贿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查明,桑自国仅受贿就超过1亿元。2009年至2017年,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公司或个人在企业融资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公司、个人给予的股权、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05亿余元。

▍中国东方、中国信达:高管相继被查

AMC系统反腐风暴持续扩大,并未止步于华融和长城资产。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裁胡小钢,已于2022年1月被开除党籍、政务开除。经查其存在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等行为。审计署通报其2015-2016年违规低价处置不良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并通过亲属收受钱款。

与此同时,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庄恩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已由辽宁省鞍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纪委国家监委对长城、东方、信达等资产公司已进行过全面巡视,甚至对信达公司进行巡视“回头看”,运用“四种形态”处理违纪违法人员,对华融公司直接立案25件。

写在最后

从赖小民、白天辉到桑自国、胡小钢、庄恩岳,从华融到长城资产,从东方资管到中原资产,AMC系统近年来已有多位高管落马,涉案金额从数亿到数十亿不等。

白天辉以一场“死刑执行”为自己的腐败史画上了句号。对全行业而言,这个案件传递出的信息极为清晰:在金融反腐风暴中,没有“免死金牌”,没有“立功免刑”。

不良资产的底层逻辑是“价值发现”和“风险化解”,而非“权力变现”。那些试图将不良资产当成“捞钱工具”的人,终将被法律一一清算。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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