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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不一样的终止评级案例!

从近期披露的公告来看,在评级合作尚未到期的情况下终止评级的案例有点多,主要包括发行人主动终止评级合作和评级机构主动终止评级合作两种情况。

作者:债券民工在路上

来源:债券民工(ID:bondworker)

一般来说,发行人和评级机构的合作是长期稳定的,即使有多家合作的评级机构,也会持续到评级合作区间结束。但是,从近期披露的公告来看,在评级合作尚未到期的情况下终止评级的案例有点多,主要包括发行人主动终止评级合作和评级机构主动终止评级合作两种情况。

一、发行人主动终止评级合作

发行人主动终止评级合作的案例还是比较多的,只是原因各有不同:

1、2020年3月16日,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因为大公国际出具主体评级下调的公告且大公国际未履行协议义务,如意集团提出与大公国际终止合作。

2、2021年6月29日,大公国际公告,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决定终止与大公国际的合作。

3、2021年7月8日,中诚信国际公告,终止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报告,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已经更换了评级机构,不再向中诚信国际提供跟踪评级所需材料。

4、2021年7月8日,成都天府水城城乡水务建设有限公司披露了《关于拟变更跟踪评级机构和延期披露相关债券 2021 年跟踪评级报告的公告》,“鉴于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存续期管理的实际需求”,不再聘任中诚信国际为跟踪评级机构,但是天府水城目前尚未确认新的跟踪评级机构。

二、评级公司主动终止评级合作

评级公司主动终止评级合作的原因主要是发行人未能按时提供相关材料,而且发行人可能已经发生了债券违约事件:

1、2021年6月11日,中诚信国际公告,因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尚未提供评级所需要的关键材料且无法安排进场访谈,中诚信决定终止对华夏幸福的主体及债项评级。

2、2021年6月28日,大公国际公告,因为宁夏晟晏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时间反馈盖章的评级材料,决定终止对晟晏实业的评级事项。

3、2021年6月30日,联合资信公告,因为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未能披露2020年审计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因此终止对祥鹏航空主体及债项评级。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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