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披露的公告文件,中国证监会已经对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主要原因是公司“涉嫌财务造假、导致债券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此次中国证监会对山东胜通集团的行政处罚,确认了财务造假的事实,有可能触发后续对审计机构的调查以及处罚。
作者:债券民工在路上
来源:债券民工(ID:zhaiquanmg)
根据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胜通集团”)于2021年5月14日披露的公告文件,中国证监会已经对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主要原因是公司“涉嫌财务造假、导致债券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从公开披露的文件内容看,山东胜通集团的财务造假方式包括两方面:制作虚假财务账套等方式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直接修改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后的合并会计报表 的方式虚增利润。中国证监会对山东胜通集团给予警告并罚款,对相关负责人给予警告并罚款,对山东胜通集团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给予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需要关注的是,山东胜通集团2014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均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 年度-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均未出具。此次中国证监会对山东胜通集团的行政处罚,确认了财务造假的事实,有可能触发后续对审计机构的调查以及处罚。
在此之前的2021年4月7日,交易商协会已经对山东胜通集团对启动自律调查,主要原因是“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重大事项披露不及时”。其中最关键的是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可能会涉嫌财务造假等问题。
山东胜通集团业务范围包括金属制品、新材料、化工、房地产四大产业板块,最高主体信用评级为AA+(大公国际),曾发行过多只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小公募公司债券、私募债券等债券产品。2019年3月15日,山东胜通集团首次发生债券违约,目前公司存续债券违约金额55.50亿元,违约债券只数9只,最新主体信用评级为C。
此次对山东胜通集团的自律调查,是交易商协会继2月20日对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白江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进行自律处分后,再次对债券发行人启动自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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