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毕业,1996年取得律师资格。先后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部门领导职务。2006年正式从事专职律师,现担任多家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独立董事或顾问,成功参与了多个烂尾楼、三旧项目的改造,领导的工作团队处置了逾100亿的银行不良资产,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不良资产处置管理经验。
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毕业,1996年取得律师资格。先后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部门领导职务。2006年正式从事专职律师,现担任多家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独立董事或顾问,成功参与了多个烂尾楼、三旧项目的改造,领导的工作团队处置了逾100亿的银行不良资产,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不良资产处置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