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司机注意到通知里提到“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所投资的标的企业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作者:真叫东坡
来源:巴路君(ID:baluzhengguijun)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司机注意到通知里提到“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所投资的标的企业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九)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包括开发或者销售商业住宅”。“啥?那保险资金是不是不能投资地产企业了?”三毛惊呼。此时,老司机说到“且慢,此事并不简单”。那保险资金还能否投资地产企业股权呢?
实际上,上述通知仅是针对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的限制,而财务性股权投资指的是对未上市企业的直接股权投资行为,如下(来自上述通知):
所以,保险资金可以直接投资上市房企的股权(根据《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比如平安投资华夏幸福,泰康投资阳光城这种模式并没有在上述通知的管辖范围内,在三道红线的管辖下,可能会有更多保险资金作为财务投资人投资上市房企。
那目前保险资金还有什么方式对地产企业进行投资呢?比较常见的是债权投资,除标债以外,永续保债计划是比较常见的模式,当然明面上的用途只能用于非房业务,比如产业新城(如下)、文旅、建筑等。
除了债权以外,保险资金还可以投资地产企业的股权,其中投资上市公司比较为人所知(比如人寿和大家保险投资远洋集团、生命人寿投资金地、平安投资华夏幸福以及泰康投资阳光城等),而直接投资非上市地产企业的股权是被禁止的,当然这并不能禁止保险资金直接投资非房业务的股权。此外,其实还存在一种体量不小的重要投资方式,即间接投资股权的方式,如下(来自《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
而间接投资股权并没有限制对房地产企业的投资,所以对不少企业来说,这是一种重要的融资来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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