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随着疫情的缓和,消费市场逐渐回暖,但是严监管的态势仍将延续消金ABS的发行规模仍在小幅回落。
作者:金融二叉树
写在前面
消费金融ABS曾经是资产证券化市场上的“热搜”关键词之一,2016年消费贷ABS开始迅速发展,到2017年已经占据了企业ABS市场份额的近三分之一,18年、19年消金ABS发展逐渐达到了顶峰,而蚂蚁花呗被作为优质互联网消金的代表,备受青睐,也成为发行量最大的消金ABS。20年受疫情影响,发行市场比较低迷,下半年随着经济的逐渐恢复,发行量又大幅提升。但是随着蚂蚁暂缓上市及被监管约谈、小贷新规的发布,消金ABS冲高回落,发行逐渐趋于冷淡,消费金融ABS步入严监管时代。21年随着疫情的缓和,消费市场逐渐回暖,但是严监管的态势仍将延续消金ABS的发行规模仍在小幅回落。
监管对非银消费金融ABS一直未放松,尤其是互联网消金,去杠杆、合规性、安全性也是消费金融机构头上的三把利剑,监管环境的趋严的背景下,ABS的发行也将对资产的的要求更高。
01 先来看看消费金融ABS的发展现状
消费金融ABS是以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应付款作为基础资产而发行的证券,主要有两种类型的基础资产,一种是银行或消费金融机构向消费者直接发放的贷款,例如:商业银行的各种消费类贷款、持牌消金机构发放的各种小额贷款、网络消金最典型的代表是蚂蚁借呗、微粒贷等;另一种是分期付款的模式,例如信用卡分期、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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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来看一下消费金融ABS发行情况:
(1)21年发行总量及发行只数回落明显
数据来源:CNABS
消费金融市场在16年、17年得到快速发展,但是17年12月出台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去杠杆已成为大趋势,之后两年ABS发行的量有所下降。20年年初受疫情影响,消费疲软,但后续随着一系列促进消费的举措,居民消费逐渐恢复,尤其是线上消费,使得20年消金ABS发行总量上升。但20年下半年小贷新规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杠杆率及联合放贷问题,加上蚂蚁花呗、借呗的发行终止,以及对医美贷入池的限制,对消金ABS的发行起到了一定的遏制,加上2021年5月25日上交所公司债券项目信息平台显示,蚂蚁集团旗下两家公司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被终止。蚂蚁花呗和借呗一直是个人消金ABS的大头,而专项计划的终止也直接影响了21年的发行总量,加上21年6月对马上金融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个人消金ABS的发展,也导致了21年的总发行量和发行只数的大幅度减少。
数据来源:CNABS
银行个人消费贷ABS在20年和21年都有明显回落,尤其是21年,与企业消金ABS占据绝对比例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不同,银行个人消费贷ABS受影响更剧烈。这也主要是因为在消金ABS的市场中,互联网小贷平台仍是消费贷ABS发行主力。
(2)从发行主体上看
数据来源:wind
从上图可以看出,在发行过的企业消金ABS中,蚂蚁花呗、借呗仍是体量最大的,占绝大多数比例。蚂蚁、京东为主要发行主体,除此之外,百度、小米、苏宁旗下的消费金融公司也参与发行,但是市场份额相对较小。
再来看个人消费贷ABS,个人消费贷ABS的发行机构主要为商业银行及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前十大发行机构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wind
(3)从存量统计上看
发行金额存量统计:
发行数量存量统计:
数据来源:wind
消金ABS项目数量183只,数量占比4.88%;发行总额1706.93亿元,金额占比2.88%;截至目前余额1520.72亿元,余额占比3.19%。
下面再来细分看一下:
ABN
信贷ABS中,消费类贷款类占总量的0.94%;企业ABS中个人消费类ABS占总量的6.1%;ABN中,个人消费贷款类ABN占总量的2.88%。企业ABS中个人消费类贷款的比例较高,而信贷类ABS和ABN中消费类资产发行量占比比较低。这也主要是因为在消金ABS的市场中,互联网小贷平台仍是消费贷ABS发行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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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贷ABS收紧
2020年9月18日,银保监会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小贷公司的业务经营、风险防控、监督管理、政策支持等方面进行明确。
2020年11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经营区域、借款限额、联合贷款、融资杠杆、注册资本等方面提出多项要求,加强对网络小贷业务的管控。
早在2017年《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就明确提出了杠杆率的要求。
而《征求意见稿》的颁布更是收紧了杠杆的限制,这意味着,超过监管要求杠杆倍数的网络小贷,将不再被允许发行ABS。如果还想继续发行,网络小贷公司需要通过增资和逐步降低新增ABS规模的方式满足监管要求。
近两年随着网络平台小贷制度的不断完善,一些不合规的小贷平台将逐步退出市场,而这次《征求意见稿》的颁布对那些杠杆高达数十倍的现金贷平台未来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补充资本金以降低杠杆,但对于数十倍的杠杆来说,依靠补充资本金降低杠杆的难度颇大;二是通过暂时关闭申请渠道等形式压缩资产规模,降低杠杆水平,行业巨头也不例外,靠ABS不停循环购买增大杠杆的时代已经结束了。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那次监管介入之后,一些小贷公司的融资方式发生变化他们把一部分注意力放在了助贷和联合放贷上,而这次《征求意见稿》不仅从杠杆上也从联合房贷比例上进行了限制,可见监管力度之强。
后续小贷公司还想继续发行ABS就必须降杠杆、降联合放贷比例、控制参股小贷公司数量。强监管的背后,网络小贷ABS将会收紧,发行量会向银行及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倾斜。
看完消金ABS的发展现状,接下来小编想来聊聊互联网消金的发展,知其兴衰,解其更替,也有助于我们更好的了解互联网消金ABS的未来发展方向。
02 “时代的选择”:互联网消费金融登上舞台
1、互联网消费金融1.0时代
京东、阿里等电商借助自身累计的线上客户流量,开展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除此之外,一些传统的金融机构也开始拓展互联网消费金融领域。2015年15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成立,互联网消费金融时代正式拉开帷幕。
花呗、借呗、京东白条的上线,收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尤其是80后和90后。先使用、后付款;免息分期,大大促进了消费者的购买欲。但同时,从一开始选择免息分期到选择付息分期,再到叠加更多的消费贷产品,互联网金融催生的问题一步步显现。首先是电商平台资金的流动性: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的出现,虽然给电商平台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造成了资金流动性缺乏的问题,融资需求日益增加。而传统的融资方式成本高,融资金额受限也给电商平台带来压力。这时资产证券化的出现更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
另一个问题就是过度消费问题,与其他类型贷款相比,小编认为花呗更容易引起过度消费,因为计划之外的消费有时比计划内的消费体量更大,从双十一的数据就能很好的看出。其实这时,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问题已经开始逐步累积了。
2、互联网消费金融2.0时代
2015年以后,互联网消费金融进入快速增长期,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和产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产品线的不断扩大,互联网金融的产品也不仅仅局限在线上购物,而且逐渐扩展到与我们的衣食住行息息相关。
而对于电商平台公司来说也不在仅围绕自己的平台产品,而是开始对线上线下的资源做一些整合,例如“京东白条”与租房平台合作,例如,链家的丁丁租房、自如租房;与线上旅游平台合作,例如,首付游、趣旅、来来会。互联网金融逐渐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3、互联网消费金融3.0时代
直播带货模式的兴起更加壮大了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双十一”、“818”、“零食节”等各种各样的“消费节”逐渐占据我们的视野,消费金融的热情日益高涨,消费也不在是仅仅因为需要,“囤货”、“凑单”、“满减”也都成为了消费的主要原因。这时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显现出一种“野蛮生长”的态势,这背后面临的是过度的、非理性的消费。同时,大数据的采集也暴露了消费者信息的安全性问题。随着小贷新规的发布,以及对蚂蚁集团的监管,消费金融进入严监管时代。
03 严监管时代
20年开始,监管部门发布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对消费金融公司进行进一步的监管和约束。(《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办法》、《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推进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
2021年5月25日上交所公司债券项目信息平台显示,蚂蚁集团旗下两家公司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被终止。
按照整改方案,蚂蚁集团应在蚂蚁消费金融公司开业6个月内完成“花呗”“借呗”的品牌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花呗”“借呗”将成为蚂蚁消费金融公司的专属消费信贷产品,其他金融机构借助蚂蚁集团提供的数据信息所发放的消费信贷,不再标挂“花呗”“借呗”名称。
2021年6月15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报》,对马上消费金融7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通报称,马上消费金融存在的7 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营销宣传夸大误导、产品定价管理不规范、学生贷款管理不规范、合作商管控不严、
联合贷款管理不到位、不合规催收、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不完善等。
21年8月11日,根据财联社报道称,上交所、深交所近期已要求新挂牌的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ABS)产品中,禁止新增“医美消费金融”相关资产入池,已发行的ABS产品不受影响。
消费要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作用力,就需要消费金融告别过去野蛮生长的态势,以合规为前提,健康的发展。
04 最后我们来看看消金ABS到底要关注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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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资产整体质量
主要关注,基础资产整体信用等级、占比较大的借款人风险、区域行业集中度等。
除此之外还应关注加权平均贷款合同期限、组合资产加权平均到期期限、入池贷款加权平均回收率、前5大借款人集中度等指标。
对于底层资产集中度较高的项目来说,应着重关注借款人信用评级及历史偿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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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池资产情况
(1)集中度低
要求底层资产一定要分散。
(2)借款人年龄段回收率水平
一般来说30-40年龄段的回收率水平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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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资产预计回收情况
预计回收率是根据资产池逾期期限、成为不良时未偿本金余额、借款人年龄、获得的授信额度、年收入、地区等因素进行测算的,通常评级机构会根据催收政策的变化会对贷款的实际回收情况造成的影响,受未来宏观经济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以及贷款的实际回收率和回收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预计回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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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层贷款风险暴露程度
要综合考虑底层贷款的账龄和贷款剩余期限,如果贷款的账龄越长且剩余期限越短,其风险暴露的程度越低,资产池损失的可能性也就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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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超额利差
对于一般资产证券化项目,证券能够通过较高的资产池收益与较低的证券利息累计超额利差进而形成超额抵押,对证券剩余本金提供进一步的兑付保障。如果封包期构成的初始超额利差及存续期超额利差形成的超额抵押越高,相应次级档证券损失的风险也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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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流动性储备账户
流动性储备账户的设置,是为了能够一定程度上缓释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利息兑付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从而一定程度上缓释了次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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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传统消费金融有一定区别,互联网消费金融还要重点关注信用风险。
与传统消费金融高净值客户的定位不同,互联网消费金融企业的客户群体锁定在基数大的年轻的中低收入群体,尤其是阿里、京东这样的互联网电商平台。例如花呗、借呗借助电商平台的客户信息,建立自己的信用评价体系,实时监控。但是年轻消费者自身的风险意识较低且风险承担能力较弱,存在着逾期的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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