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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研究】多维视角破译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系列专题——个人不良资产处置

本文将从现状分析、政策演进、市场化处置方式等多维度,系统探讨个人不良资产处置的优化路径与未来发展方向,以期为构建高效、可持续的风险化解机制提供参考。

作者:金融评级一部 薛家龙 李胤贤

来源:联合资信

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增速换挡、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及居民收入增长放缓,叠加零售业务快速扩张、客群持续下沉及线上化进程加速等影响,商业银行个人贷款资产质量持续承压;传统依赖催收、核销与诉讼的处置模式已难以应对“小额、分散、弱担保”特征突出的个人不良资产,个人不良资产处置面临成本高、周期长、回收率低等现实困境。在此背景下,监管部门持续推进市场化改革,通过重启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分阶段放开批量转让限制、规范收益权转让等方式,构建多元化、法治化、专业化的处置机制。本文将从现状分析、政策演进、市场化处置方式等多维度,系统探讨个人不良资产处置的优化路径与未来发展方向,以期为构建高效、可持续的风险化解机制提供参考。

一、商业银行个人不良贷款现状分析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不良贷款规模及占比普遍上升,个人贷款资产质量面临显著下行压力,信用风险暴露加剧。这一风险在不同类型银行间呈现明显分化,其中区域性城商行与农商行因在竞争中被迫实施客群下沉策略,且自身风控能力较弱,不良率相对更高,尤其在产业结构单一、经济韧性不足的地区表现更为突出;同时个人贷款产品类型风险结构分化特征显著,各类型商业银行个人贷款结构特征影响着其个人不良贷款处置方式及能力。截至2025年6月末,样本银行1整体个人贷款不良率为1.25%,其中信用卡不良率最高为2.44%,个人住房贷款不良率最低为0.76%,个人经营性贷款不良率上升幅度最大为1.66%,个人消费贷款不良率为1.57%(详见专项研究:《商业银行个人贷款发展瓶颈:业务拓展与资产处置的双重挑战》)。

二、个人不良贷款处置政策环境及监管导向

为缓解商业银行传统清收核销模式面临的效率瓶颈,监管部门逐步拓宽个人不良贷款处置渠道,并进行了渐进式市场化改革,差异化制度设计,个人不良贷款处置向市场化、法制化转型。我国个人不良资产证券化首次试点时间可追溯至2005年,但受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影响而陷入停滞。2016年2月,央行、发改委、原银监会等八部委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提出“在审慎稳妥的前提下,选择少数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探索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同年4月,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对于基础资产、参与机构和估值定价等信息披露提出明确要求,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重启。与此同时,2016年4月,原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首次将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纳入监管框架,为商业银行处置个人不良贷款开辟新通道。

近年来,在个人不良贷款资产质量下行压力加剧背景下,为进一步缓解商业银行小额分散的长尾消费贷款处置压力,2021年1月原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打破《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中“个人贷款不得批量转让”的规定,将18家大中型银行纳入试点,允许其将信用卡透支、个人消费贷及经营类信用贷批量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机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更可跨区域收购,为银行提供了“一次性出表”的快速通道。此后,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政策持续扩围,目前已将政策性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及众多地方法人银行纳入试点范围。此外,2023年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为商业银行更准确地识别和计量个人不良贷款提供了制度保障,亦为各类个人不良贷款处置方式提供了统一的资产筛选标准,通过刚性化逾期标准、穿透式债务人评估、严格化重组定义等机制使个人不良贷款暴露更为显性,倒逼商业银行主动转向市场化处置方式。

三、个人不良贷款处置的演进:从“清收”到“价值发现”

在商业银行传统不良贷款处置方式中,催收作为初始环节成本低但需被动依赖债务人配合,对失联等情况效力有限且随逾期延长回收率下降;核销能快速降低不良率且操作简化,但直接消耗利润与资本,在息差收窄背景下空间受限;法律诉讼虽具强制力与威慑效应,适用于财产明确债务人,但因流程长、成本高及执行难而效率较低;债务重组可通过对还款计划调整来缓释风险,但若借款人最终未脱困则会延迟风险暴露并加大损失与流动性压力。整体看,依赖“催收—诉讼—核销”的传统处置链条存在成本高、周期长、回收率低等突出问题。为突破传统模式的局限,近年来,以资产证券化(ABS)及不良资产转让为代表的资本化、批量化处置方式兴起,已成为银行尤其是大型商业银行处置个人不良贷款的重要路径。

a) 批量转让:快速变现的“市场出表”

我国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试点自2021年启动,经过多次试点范围扩容,参与主体逐步多元化,成为商业银行实现不良资产快速出表的重要方式之一,2024年全年成交量达到1583.5亿元,同比增长64.04%;成交项目量573单,同比增长46.92%。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出让方主体以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国有大行为主,且随着试点的逐步扩容,出让方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其中消费金融公司成交规模增长较快;在政策允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突破区域限制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逐步成为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受让方的绝对主力。从资产类型来看,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初期资产类型以个人经营类贷款和个人消费类贷款为主,随着消费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风控压力的上升,个人消费类贷款及信用卡透支成交规模快速攀升,2025年一季度,个人消费类贷款占比72.44%。从价格走势来看,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平均折扣率自2021年快速走低后,2022年以来持续保持在较低水平,显著抑制了银行出让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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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资本约束下的“报表优化”

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是一种以未来现金流收益权为标的的不良资产处置工具,自2016年试点启动以来,试点银行范围持续扩大。该业务实行备案制,流程简便、时效性强,还可用于处置已核销资产,有助于银行盘活历史包袱;但其局限也较明显:一是资本占用无法释放,即便会计出表,监管资本仍按原风险权重计提;二是税务处理受限,转让后实际损失不能税前扣除;三是融资成本较高,作为私募非标产品,流动性弱、投资者范围窄,成本普遍高于标准化ABS产品。截至2025年6月末,全国共有33家商业银行在银登中心累计发行163单不良资产收益权产品,合计处置不良资产本金3060.1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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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底层资产构成来看,不良资产收益权产品整体以个人不良资产为主,其中个人信用卡占主导,累计转让本金2307.72亿元,占总规模的75.41%,主要原因包括:信用卡资产同质性强、回收预期明确,且部分银行因不良攀升急需出表;相比之下,对公及小微企业贷款因尽调复杂、估值难,难以适配该模式的标准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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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市场呈现“头部集中”特征,股份制银行是绝对主力(占比76.9%),城商行次之,国有大行参与度较低(不足5.2%)。这反映出不同银行的战略差异:股份制银行资本约束紧、信用卡贷款占比高,因而更依赖该工具出表;而国有大行资本充足、处置渠道多元,受限于该模式无法释放资本且损失不可抵税,参与意愿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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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不良资产支持证券(ABS):市场化盘活不良资产的核心工具

个贷不良资产证券化是指将一系列个人不良贷款组合打包,通过结构化分层(如优先级/次级)和信用增级等技术,转化为可在银行间市场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证券产品。自2016年试点重启以来,不良资产ABS发行量显著增长,截至2025年6月末,累计发行610单,规模达2827.67亿元。其中,个人不良贷款占比高达79.49%,占据主导地位。从基础资产看,个人住房抵押不良贷款因现金流稳定、回收可预测等优势而更受青睐;信用卡不良贷款标准化程度高、数据丰富,也具备良好证券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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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发行机构来看,主要以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为主。截至2025年6月末,银行间市场共有19家金融机构参与个人不良资产ABS发行,其中国有银行发行规模1732.72亿元,占发行总额的68.33%;股份制银行发行规模799.69亿元,占比为31.54%;城市商业银行发行规模3.36亿元,占比为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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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结与展望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已构建起以不良资产证券化(ABS)、批量转让和收益权转让为核心的多元化处置体系,有效缓解了大中型银行的出表压力,但仍面临定价持续承压、隐性成本较高等多重现实瓶颈,同时不同银行的处置路径呈现显著分层。国有大行与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等大型银行,凭借高市场认可度、专业团队及监管资源优势,以ABS为核心实现不良资产真实出表与资本释放,同时将不符合证券化条件或已核销的资产批量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形成高效闭环的市场化处置机制。而中小银行缺乏ABS业务资质,且多因资本占用无法释放、税务处理受限及市场定价走低,常陷入“想转难转、转则亏本”的困境。

展望未来,个人不良资产处置体系的优化需从制度、市场与机构三方协同推进。大型银行可拓宽不良ABS基础资产范围,提升短逾期、高同质化消费贷款的筛选建模能力,并深化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地方AMC合作,打造“证券化—转让—重组—催收”一体化生态。针对中小银行,需从源头防控与能力建设两端协同发力。一方面,中小银行应强化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管理,动态调整业务策略,建立与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预警机制,压实清收责任。另一方面,亟需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外引内培”补充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处置手段的专业人才。同时,针对中小银行资本与能力短板,监管应给予差异化支持政策,商业银行个人不良资产处置配套制度仍有待持续完善。此外,中小银行可积极探索互联网营销手段,借助官网、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互联网载体构建线上资产推介平台,进一步拓宽处置渠道。通过分层施策、科技赋能与制度协同,推动个人不良资产处置从“被动出清”转向“主动盘活”,为银行业高质量发展筑牢防线。

[1]样本商业银行包括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数据来源为wind。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本文由“联合资信”投稿资产界,并经资产界编辑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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