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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牌消金业绩两极分化“资金输出”模式生存空间持续收窄

经过12年狂奔,消费金融赛道逐渐拥挤。

作者:洪七公

来源:镭射财经(ID:leishecaijing)

2009年7月,为解决商业银行对个人信贷需求覆盖不足的问题,原银监会颁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在北京、上海、天津、成都4个城市开放消费金融试点,国内首批4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应运而生。

如今消费金融行业经过12年狂奔,已经有28家正式开业的消费金融公司。此外蚂蚁、滴滴等互联网巨头也获得消费金融牌照,行业赛道逐渐拥挤。

在此背景之下,有些消费金融公司依靠自身股东实力或场景优势逐渐摸索出了适合自己的发展模式。

从最新的财报数据来看,截至目前共有22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披露了2020年业绩,其中20家消费金融公司披露了净利润数据,前三甲分别为招联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3家公司净利润合计37.25亿元,占已披露净利润额总和的64.5%。还有一些消费金融公司净利润不足1亿元,行业两极分化情况较为严重。

在业内分析人士看来,未来有场景,通过自身团队拓展业务,掌握核心风控、客户资源的消费金融公司将有更广阔的成长空间;而将核心业务外包给导流平台,自己充当资金出借方的消费金融公司或将面临转型。

两极分化严重 

从净利润进行划分,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可以分为十亿级、亿级、千万级、亏损四个级别。

其中,招联、兴业净利润分别以16.68亿元、13.5亿元跻身十亿级净利润;

马上、中银、中邮、长银五八、杭银、长银、捷信、海尔、锦程分别以7.12亿元、4.55亿元、4.02亿元、2.81亿元、2.39亿元、2.03亿元、1.36亿元、1.23亿元、1.21亿元成为亿级净利润企业;

金美信、晋商、北银、盛银、湖北、尚诚、小米分别以0.59亿元、0.54亿元、0.46亿元、0.45亿元、0.16亿元、0.12亿元、0.01亿元成为千万级净利润企业;

苏宁、阳光以-0.5亿元、-0.96亿元处于亏损行列。

值得注意的是,小米消费金融和阳光消费金融均为成立首年,而小米消费金融成为首家成立第一年就盈利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

从净利润变动幅度来看,17家消费金融公司去年净利润可供对比,其中8家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占比过半,包括马上、中银、长银、捷信、海尔、锦程、湖北、尚诚等。

从整体来看,2020年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业绩分化较为严重,净利润的第一名与最后一名相差近20亿元。行业增速明显放缓,与过去动辄数倍的增长相比,今年仅有两家消费金融公司增速超过100%。其中,金美信消费金融和杭银消费金融净利润增幅分别为126.4%和107.8%。

业内分析指出,未来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业绩将继续呈现两极分化之势,头部消费金融公司仍牢牢把持用户及流量,形成竞争壁垒,而尾部小型消费金融公司一方面要应对头部企业的强势占有率;另一方面又要防范新进入的实力玩家瓜分市场份额,其处境将更为被动。

发展路径迥异 

镭射财经注意到,目前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模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类消费金融公司经营的是自营业务,由自己的团队拓展业务,如头部的招联、马上、兴业消费金融以及刚刚成立不久的小米消费金融。

此类消费金融公司从获客、风控到贷后管理全部由自己的业务团队亲力亲为。如招联、马上消费金融是通过线上渠道开展业务,其中招联消费金融通过招行银行和中国联通两大股东的资金和场景优势构建了“招联好期贷”“信用付”两大产品体系,并围绕这两大体系进行了多元化的产品创新设计;马上消费金融合作金融机构超过200家,场景方200余家,覆盖消费场景百万个,其拳头产品“安逸花”用户量在业内名列前茅。

与上述两家的模式不同的是,兴业消费金融主要通过自营团队以线下的模式拓展业务,其获客来源主要为其大股东兴业银行推荐的客户,因此在资金成本和获客成本方面有一定优势。

综上,上述三家公司的主营业务都是自营的消费金融产品。在业内人士看来,虽然此类经营自营业务的公司需要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因此需要在风控等各个方面做巨大投入,但是通过自营的方式拓展业务的公司,不仅可以掌握客户资源以及渠道,还能够获得更高的利润。更重要的是,自营业务直接服务C端客户更符合国家发展普惠金融的初衷。

与此同时,还有一些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模式主要是通过资金出借的方式拓展业务。此类公司主要是通过与外部助贷机构合作放贷。其中,曾踩雷租房贷、教育贷、医美贷的晋商消费金融、长银消费金融等多家消费金融公司均涉及此类业务模式。

业内人士指出,C端的客户纠纷其实很难处理,一些消费金融公司没有能力处理这些问题,还有些不想直接与C端客户直接接触,因为银保监会对持牌金融机构的处罚也集中于C端业务。因此,将核心的业务交给助贷机构处理不仅可以避免与C端的纠纷,减少坏账风险,另外此种模式也是规避监管的好方式。然而这种看似一本万利的生意恰恰是将消费金融公司最核心的风控和获客交给了外部机构,在撇清了责任的同时也将核心的盈利能力外包,那么消费金融公司无疑就成为了资金出借商。这种模式下,消费金融公司与C端客户之间又多了一层B端导流平台的盘剥,无疑降低了消费金融公司的利润,增加了客户的借款成本。事实上,此种模式也不符合监管部门鼓励普惠金融的初心,监管部门更希望消费金融公司能够直接触达C端客户。

监管愈发严格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国内消费金融业务逐渐成熟,监管部门对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思路也愈加清晰。近期,央行披露2020年四季度金融机构评级结果。其中,27家参评的消费金融公司评级结果分布在3至7级,均处于安全区域以内。

尽管消费金融机构均处于安全区内,但是随着今年《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正式开启,未来监管部门对消费金融机构的管理将更加细化。办法将监管评级分为5级,其中,被评为5级的消费金融公司将被接管或依法实施市场退出。

专家指出,2021年消费金融行业迎来“规范期”,宏观审慎、分类监管成为近年来金融监管的工作风格,此次《办法》的颁布有利于防范“劣币驱逐良币”风险,在“需求侧改革”增加消费的宏观大背景下,对消费金融公司扶优惩劣、以规范金融业态带动服务实体,进而促进消费升级形成利好。

也有观点认为,对于新兴业态监管有一定滞后性,如第三方支付行业,从最初的270余张支付牌照到如今的232张,不少支付机构被吊销牌照,也反映了监管愈加严格的趋势。如今,消金公司有退出市场的可能,这需要引起消金公司警惕,机构只有坚守合规,才能在今后的经营中行稳致远。

或许,以资金出借为主营业务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到了该思考其业务模式是否可持续的时刻了。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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