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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券能不能借新还旧?!

企业债券在今天突然成为了信用债券市场关注的重点,焦点就在于企业债券能否借新还旧。

作者:债券民工在路上

      企业债券在今天突然成为了信用债券市场关注的重点,焦点就在于企业债券能否借新还旧。企业债券从设立之初,就是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为主要的募集资金用途。虽然发行人是可以用部分债券资金补充运营资金,但是募集资金用途的核心依然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债券民工查询了一下近年来的企业债券监管文件,有两个文件明确提出可以偿还到期企业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这两个文件均是国家发改委印发的,主要内容都与新冠疫情有关。

      第一个文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于2020年2月8日印发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111号),明确提出“允许申请发行新的企业债券专项用于偿还2020年内即将到期的企业债券本金及利息”。需要关注的是,这个用途有几个前提条件:①发行人的资产质量良好,即发行人自身资质优秀,但是这里没有对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提出明确规定;②募投项目运营良好,即发行人发行企业债的募投项目有着良好的运营情况优秀,但是这个运营良好需要做一个界定;③发行人受疫情影响严重,这个相对好证明;④偿还的只能是2020年到期的企业债券本金及利息。

      第二个文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于2020年12月15日印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企业债券本息兑付风险排查和存续期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942号),延续的是第一个文件的内容,主要内容没有变化,但是明确的是需要偿还“2021年到期的企业债券本金及利息”。也就是说第二个文件将第一个文件的募集资金用途给延期到了2021年到期的企业债券。

      再从国家发改委最近印发的这些可以借新还旧的批文来看,所有这些获批的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2021年内到期的企业债券本金及利息”。也就是说,这些获批的企业债券均是根据发改办财金〔2020〕942号的进行申报并且获批的。

      综合上文可以看出,按照目前的监管政策,只有在满足发改办财金〔2020〕111号和发改办财金〔2020〕942号两个文件的前提下,才能够借新还旧。想要使用企业债券进行借新还旧,需要满足严格的前提条件要求,而且只能是偿还2021年到期的企业债券本金和利息。因此,企业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还是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为核心,借新还旧只是非常个别的案例。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本文由“债券民工”投稿资产界,并经资产界编辑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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