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行业爆雷不断,部分借款人抱侥幸心理,趁机恶意不履行还款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行业逃废债现象成风。由此,互金整治办发布通知,严厉打击P2P逃废债行为。今后网贷“老赖”将被纳入征信系统,受到失信惩戒。
作者:为睿资产
编者按
2018年8月8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互金整治办)发布《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下称《通知》),严厉打击借款人的恶意逃废债行为。
《通知》指出,为严厉打击借款人的恶意逃废债行为,要求各地根据前期掌握的信息,上报借本次风险事件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下一步,全国整治办将协调征信管理部门将上述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对相关逃废债行为人形成制约。此次针对的对象除了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以外,还包括出险平台中失联跑路的高管。
各地积极回应,目前上百万条涉嫌恶意逃废债的信息已经上报,有关部门正在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所谓恶意逃废债,是一种民事违约行为,不是所有的欠债不还都是逃废债,它强调债务人的主观故意,即有还款能力,但不履行还款的责任。
近期P2P风险爆发,部分借款人就借机恶意逃废债,逾期不还款,等待P2P平台资金链断裂倒闭,从而逃脱还款义务。此外,由于之前P2P借款人未纳入国家征信系统,加上恶意催收被严厉打击,“老赖”与平台之间地位不平等。平台的正常催收工作不好做,甚至出现“平台电催只要打电话,借款人就报案举报”、“投资合同没到期,债转不出去,投资人就报警平台非法集资”等情况。很多平台借款被恶意拖欠,加剧了P2P平台的风险暴露。
恶意逃废债一旦形成风气,平台借款收不回,投资者信心受打击,就会导致网贷平台资金危机,危及到正规平台的生存和发展,影响到整个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此前,互金整治办对稳步推进互联网金融特别是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九项明确要求,其中之一就是严厉打击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
《通知》里所指的征信系统有两种:其一是政府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其二是拥有个人征信牌照的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即百行征信有限公司(下称“百行征信”)。
《通知》的主要目的并非为了惩戒而惩戒,而为了督促借款人履行欠债还钱的义务,保护投资人的合法利益,构建良好的行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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