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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曙光,众神黎明--不良贷款转让新规解读

不良贷款转让试点新规解读

来源:消金漫谈


引子

纵观中国消费金融市场,助贷、联合贷业务规模占比约90%以上,数十万亿的消金资产被银行、信托、消金与小贷瓜分。

商业银行,消费金融的统治者,从始至终受制于零售不良的绝对值上限。于是,本无原罪的助贷、联合贷挣扎求生时,衍生出回购、保证金、差补、信保通道、融担通道这些兜底形式。

增信,与其说对项目增加信用安全,不如说对资金方增加信心安慰。

行业高速发展掩盖的问题,在系统风险显现或者发展动力不足时,会以十倍恶化的程度暴露。2020年,行业进入存量期,恰逢黑天鹅飞临,双鬼拍门。于是,信保巨亏、不良飙升、助贷方与增信方对簿公堂… 疫情还在持续,考验不会停止。

如果,未来,消金行业出现惊天大雷,请不必惊慌。

因果循环,天道常在。从决定放弃风控那天起,就应该想到这一天。

另外一方面,对那些扎实风控,深耕渠道的金融机构来说,市场的挤占效应对他们来说,并不公平:外包风控的机构,没有不良。稳健风控的机构,不良无法核销。

如果一个人违法犯罪,是他品德的问题。如果所有人都违法犯罪,是法律制度的问题。

终于,监管痛定思痛,下定决心开始荡涤行业。2020年伊始,制度文件频发。6月4日,《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银行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实施方案》推出。

消金漫谈,从消金业务实操角度,对上述文件进行细致解析。

扫描·透析    

根本上,这是银保监对金融资产,尤其是消费金融资产管理的监管进化。

具体而言,《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对消费金融业务有实质性影响的以下四部分:

❖ 前述及第1.2条明确规定了几个要点:
  • 操作机构: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银登)

  • 试点机构:银行机构为6家国有行+12家股份行;不良资产收购机构为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符合条件的地方资管+5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 资产标的:批量个人不良贷款+单户对公不良资产

  • 标的范围:个人消费贷款、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个人经营性贷款

  • 地方AMC业务资格:由省级地方金融监管局出具同意文件

❖ 第3条列明了禁止转让的资产标的及范围,第4条列明禁止在零售债权批量转让时有抽屉协议、回购条款等,杜绝虚假出表和利益输送。

❖ 第6条明确对于零售债权的批量转让,受让的资管AMC只能采用自行清收、委托催收、重组等手段处置,不得再次转让。

❖ 第7条要求转完成后,债务人人行征信记录变更的权益一并转让给债权受让方,受让方根据后续处置情况决定征信记录处理。

《银行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实施方案》是对《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实施分解和要求细化。前半部分与后者有较大的重合,后半部分的要点解析如下:

❖ 第3条明确了银登中心承担不良贷款批量转让的职责划定,涵盖规则制定、资产登记、挂牌展示、转让服务、信息披露和市场观测等。

❖ 第4条列明信息披露安排,涵盖发布转让公告、披露资产信息、重大事项披露等。

❖ 第5条要求资产转让业务各方须完善内部管理、约束催收行为、规范转让过程以及加强市场监测。

解读·深度

金融监管与防治水患有异曲同工之妙:摸清源头、先探后掘、疏堵结合。

对于消金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的政策背后,同样有故事渊源。

❖ 银登中心为银保监会创新部下设机构。2014年银发127号文之后,监管从严规范同业业务、防止监管套利、资金空转,但正常的同业业务及非标融资刚性需求仍在,所以设立银登中心的初衷之一为正常的资产流转提供合规、透明场所。消费金融不良资产转让属于金融资产流转之列,由银登作为交易场所,负责流转的管理事宜再合适不过。

❖ 十年以来,虽然监管通过颁发消费金融牌照发展消金业务,但26家持牌消金管理资产占比较少,银行通过助贷、联合贷方式在表内形成海量资产,但由于银行并无快速核销机制,叠加COVID-19引发的消金不良快速上升,倒逼行业必须正视不良核销、转让等后端处置方式。

❖ 金融资产转让要点在于真实转让、清洁转让、整体转让。反之,可能出现的问题在于金融机构为降低不良,通过签订双买协议、远期回购、兜底协议等,演化出的虚假出表、虚假转让,目的是利益输送、修饰报表等。打蛇七寸,上述要点已经反复在监管文件中提及。

❖ 消费金融、零售债权的转让与对公、同业债权、(收)受益权转让不同,底层债权分散,且客群质量参差不齐。较容易出现暴力催收、征信错报、债务逃废等让债权、债务人利益受损的情况。针对该类债权固有特点,文件中也有列明。

虽然,目前消金资产的批转只是征求意见,且试点范围局限在6+12。旭日初上,光辉必至。批转试点的实际影响已经不小,未来指明业务前景,对行业信心的振奋将更加长远。

❖ 即期角度,消金不良批转会大幅化解6+12在自营、助贷、联合贷业务中淤积的不良资产,降低坏账处置压力,甚至化解金融风险。

❖ 远期角度,一定程度上鼓励商业银行合规参与消费金融业务。配合《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推动商业银行(消金机构)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涵盖制度+硬件+团队,为消金不良处置提供多种渠道与方式,促进消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展望·反思

最近,出差频繁,大量时间在飞机火车上度过,强制自己刷未曾完成的书单,也有大块的时间思考行业发展与手上诸多项目的关系。

恰逢消金不良资产批转试点运作,几点展望:

❖ 业务层面,由于6+12银行发展消金业务的紧箍咒被去掉,理论上出只要消金风险可控、符合相关风险与集中度指标要求,银行便可相对无忧地扩大消金业务规模。

❖ 操作层面,由于按照五级分类,银行、消金的不良资产定义为:当期逾期90天以上本金余额/当期本金余额。但出于谨慎风控的考量,相当比例的银行将逾期天数向前提至60天即纳入不良,所以,批转中不良的定义有待银登统一。

❖ 市场层面,资金端的不良债转放松,必然刺激资产、流量方业务活力提高。连锁反应,这对可输出资产的持牌消金、小贷、互联网金融、流量平台的助贷业务推动力提高。特别指出的是,在监管压力与风险刺穿的现实下,未来银行对助贷增信、兜底的要求将大幅降低、对价格的要求会大幅提高。

❖ 行业层面,对于AMC和催收公司更大范围、深层次参与消金利好明显。尤其地方AMC,参与不良资产仅限于房抵类及对公贷款。消金贷款体量巨大,且前景广阔。但以往闸门未来,AMC只能望洋兴叹。而现在曙光初现,AMC渗透进消金资产处置,必然带动起互补行业—催收的蓬勃发展。

批转曙光初现,众神黎明可期。

监管一纸文件,金融百业兴衰。

反思过往,展望明天。同业碰撞,分享成长。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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