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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利用城投公司名义的诈骗

某李鬼城投公司假冒“水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莱西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名义在某平台发行定融产品“青岛莱西振华城建2021应收债权”

作者:债券民工在路上

来源:债券民工(ID:bondworker)

  昨天在债券圈和城投圈刷屏的新闻是某李鬼城投公司(青岛振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假冒“水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莱西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名义在某平台发行定融产品“青岛莱西振华城建2021应收债权”,直接被公安机关认定为诈骗并发布预警。从李鬼城投公司的公司名称可以看出,相关不法分子深谙城投公司的特点,明显是在公司名称上碰瓷城投公司,同时利用虚假的合同材料,企图以城投公司的信用发行产品。

  事实上,这并不是城投公司定融产品中第一次出现造假问题。2021年8月23日,驻马店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声明表示,有不法分子以“河南中建1号定向融资计划”在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发布定融产品信息,伪造了公司的担保函。

  不只是在定融领域,在信用债券领域也出现过伪造或者变造城投公司担保的案例。2012年江苏东飞马佐里纺机有限公司发行了总金额为金额为2.6亿元的“12东飞01”和“12东飞02”,发行材料中披露由东台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但是根据后续的司法机关判决认定,担保函是由江苏东飞马佐里纺机有限公司根据材料进行了变造篡改,城投公司对该事项不知情且并未提供担保。

  而且在融资之外的其他领域,也有不法分子利用城投公司的名义从事诈骗活动。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发布声明称,不法分子利用公司信息和资质从事投资诈骗活动。

   为什么这些诈骗活动都喜欢利用城投公司的名义进行呢?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城投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公用事业业务、准公用事业业务以及经营性业务等,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很紧密。大家对于城投公司有着天然的信任感,而这种信任感被不法分子利用了,这也是需要大家多加关注和防范的。

  不只是在部分诈骗信息中,在很多公开或者不公开的材料中,很多机构发行的城投公司融资产品推介材料或者微信群中的推荐信息,在产品亮点或者优势中,有意无意将城投公司和地方政府完全绑定在了一起。

   但是从实践来看,城投公司毕竟还是独立运营的法人,人员、资金、财务和业务等都是独立的,不能与地方政府直接划上等号,尤其是在融资方面。而且更关键的是,从实践情况看,部分城投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被各类金融机构给绑架了,融了很多没必要的资金,或者高成本的资金,而这些没必要或者高息融资,实际上是限制了城投公司未来的发展和转型。

  因此,城投公司不应该被变相绑架,需要独立性、理性开展相关融资活动,不只是要防止诈骗活动的出现,更要防止过度融资等问题。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本文由“债券民工”投稿资产界,并经资产界编辑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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