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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金控戴上牌照:再见了,门口的野蛮人!

监管空白一度给金控滋生了灰色空间,但一日之内两份文件落地,那场混乱的、本就带有几丝肮脏的金控盛宴,也该散了。

作者:理顾菌

来源:理顾者

曾经野蛮生长,曾经无序扩张。

有些胡作非为,有些不怀好意。

监管空白一度给金控滋生了灰色空间,但一日之内两份文件落地,那场混乱的、本就带有几丝肮脏的金控盛宴,也该散了。

01

9月13日,两个文件为金控的“野蛮生长”划上了句号:

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

央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前者为原则性条框,后者《办法》是为细化,二者都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

在去年7月公布意见稿之后,在今年7月明天系9家金融机构被一次性接管之后,酝酿已久的金控“紧箍咒”还是来了。

这两份文件,最直击痛点的有两条:

一是准入条件,要求实缴注册资本额不低于50亿;

二是拟设立金控公司的,要向央行申请,批准后才能设立。

也就是说,和过去鱼龙混杂的环境不同。

今后的金控,准入门槛大大提高,资本、风控、信誉、管理,皆有要求缺一不可。

并且,还要由央行颁发金融控股公司许可证,凭许可证才能领取营业执照。

金融许可证是什么?牌照。

持牌设立,持牌营业。

没有那张牌照,不得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字样,也不得从事金控业务。

而对于现有的企业,如果旗下有2家及以上金融机构,最好也向央行提出申请,以免未来资产规模增长却因没有牌照陷入掣肘之境。

如果旗下小于2家金融机构,那在这场持牌赛道中将直接出局,毫无申请机会,与金控无缘。

除了上述两点,《办法》亦在其他方面“出手”。

如,金控公司的董监高任职条件由央行规定,变更高管人员,应向央行备案;

如,明确建立央行、国务院、财政部跨部门联合监管金控公司机制;

如,明确指出,金融机构不得反向持有母公司股权,不得交叉持股,严禁虚假出资及循环注资;

如,加大罚款,对于虚假注资等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曾经的乱象令监管心有余悸,而曾经的野蛮,在《办法》正式实施后,也将走向落日。今后的金控公司,恐怕再也不能无序狂奔。

02

所谓金控公司,是指依法设立,控股或实际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自身仅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细数我国金融机构,银行、保险、信托、券商、租赁、期货、公募基金……

这些金融机构持牌经营,数量有限。

拥有一张牌照意味着拥有了一定的垄断性,也意味着高收益、高利润,因此牌照也成了各路资本争相竞逐的对象。

而金控公司,好比金融机构的爸爸,自己只做股权投资,但拥有2种类型以上牌照。

说白了,就是坐吃手下金融机构的“牌照红利”。

目前金控集团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金融企业控股的集团(如工行、平安集团);

另一类是非金融企业投资控股2种或2种以上类型金融机构,事实上形成了金控公司,又分为央企金控、地方金控、民企金控三种。

央企金控,业务综合,是我国最早出现的金控形式,背后是央企雄厚的资本、较高的地位、丰富的资源。如中信集团,光大集团,招商局,绝对的“名门”。

地方金控,由地方政府主导,以促进区域产业为目标。为解资金之困,最爱持有银行、证券、信托3种牌照,保险、基金、租赁次之,AMC因牌照数量多,几乎是地方标配。

民企金控,由民营资本掌控,最鱼龙混杂,也最发展神速。明天系,海航系,联想系,复星系,安邦系,沙钢系……二十八系,名动一时。

还有那些互联网巨头,如阿里,腾讯,京东,亦属于民营金控之列,依托于用户、技术、流量等的优势,它们正表现出不容小觑的存在感。

如近期风头正上的蚂蚁集团:

银行牌照:网商银行

基金牌照:天弘基金、蚂蚁基金销售公司

小额贷款牌照:借呗和花呗

第三方支付牌照:支付宝

光众所周知的就有4种牌照。

更别说还有蚂蚁保、芝麻信用等,蚂蚁金服的估值甚至仅次于四大行。

阿里已经不是一家简单的互联网公司,说它是个金融帝国也不足为奇。

而这一次的文件,适用的对象,需要申请牌照设立的,正是第二类非金融企业控股的金控。

而第二类中的央企、地方、民企三者,又以民企金控为重点监管对象。

因为它们,很多已经成了利益输送器。

03

金控的疯狂,最初离不开牌照管制的放开。

自2002年三家“老金控”中信、光大、平安试点建立以来,监管给予了一定混业经营的空间。

而温养一众金控的土壤,却是混业经营背后的分业监管。

在牌照限制被打破之后,出于资本逐利的本能,各路资本纷纷"杀入"吸金的金融业。

而分业监管下,套利又成了近水楼台之事,利用牌照差异可以实现资本的腾挪。

为此,金控集团在短短几年间资产迅速扩张。

但在野蛮生长中,不少金控忘了初心、尤其是民企,很多剑走偏锋成了“问题金控”。

杠杆率非常高,在资产扩张过程中大量甚至是无节制举债;

法人治理不健全,股权结构不透明;

经营过程出现异化,保险公司做成资产投资公司,实业做成金融公司;

再者,金控机构体量大,一旦出现风险影响范围大,甚至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更有甚者,借金控之名行自融之实,虚假注资,关联交易,盲目加杠杆,交叉持股,循环出资……

空手套白狼,左手倒右手。

利用集团之便,一切尽在股掌之间,这样的“金控”一张皮又成就了谁的金融帝国?这种灰暗置监管于何地?置金融秩序于何地?

于是,监管屡次点名金控集团,而民营又成了整治重点中的重点,矛头中的矛头。

等到2017年,去杠杆之剑落下,给盲目举债、融资为生、依靠杠杆发展起来的企业踩下了刹车,一些失去了杠杆加持的企业被迫裸泳。

于是我们看到

那些年,安邦与华信轰然倒下,涌金系转身十年不再锋芒,海航系在寒冬中苦苦捱着;

偌大一个明天系,三万亿商业帝国,在利益输送中“掏空”了包商银行和天安财险。

它们的式微,早已为出清金控埋下了伏笔。它们的下场,也早已表露出了监管整顿的决心。

04

距离《办法》实施仅剩一个半月,市场影响如何?

正如前文所强调,冲击最大的莫过于民营金控。

毕竟与国企体系相比,央企和地方金控,因背后信仰的特殊,在过往两年内已进行了一些整改,相对规范。

而那些已经具备金控特点的企业,如果有一些二不合要求,如股权结构不清晰之类,等待着它们的,将是在过渡期内整改。

那些企业名称已带有“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字样的,如果将来未能获得央行的批准,等待着它们的,或许将是改名。

那些违法违规、严重危害金融秩序的金控,等待着它们的,是纠正、是被踢出场。

简言之,所谓《办法》影响,监管之心凿凿:

提升准入门槛,从源头把控质量,避免金控因投机沦为资本炒作的工具、因股权错乱沦为股东的“提款机”,避免实体风险与金融风险的相互传导,还市场一个良性发展。

无论如何,过去那段肮脏野蛮的金控岁月,背后那些黑暗与不堪,是时候该告别了。

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资产界立场。

题图来自 Pexels,基于 CC0 协议

本文由“理顾者”投稿资产界,并经资产界编辑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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