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大队长金融
投资人作尽调时,管理人一般会提供一份企业的评估报告,或者至少是评估报告草稿。
评估报告是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而不是管理人)给出来的,而评估机构又通常是管理人委任的。
如我们在《投资人如何报价》一篇中介绍的,为什么需要“重整”?因为需要说服债权人,重整好于清算。也就是,债权人在重整中可以拿回更多。
估值过于乐观,会导致债权人甚至老股东对于重整投资有不合理的预期,导致没有投资人的报价能符合这种预期,从而降低重整的成功率。
因此,围绕着评估过程和结果,评估机构和其他相关方通常会有一些博弈。
除了价格高低问题,评估出来一个价值,就代表能按这个估值能卖得出去吗?或者说,假设重整不成,债权人可以基于这个估值准确预测自己在清算中拿回多少钱吗?
评估报告的主要作用,是模拟企业在重整失败、进入清算状态下的债权偿债率;换句话说,就是假设企业在清算状态下(按评估价值)出售了资产可以偿还多少债权。
那问题来了,评估价值哪怕是以快速变现法作出的,也可能与真正的资产出售价值存在差异,企业的评估价值可能并不低,但资产也许根本没有流动性。
这样,对投资人和债权人来说,评估价值只是参考。对评估价值较高的企业,一份报价并不高的投资方案或许也能通过债委会的批准,批准与否与参加遴选的投资人多寡、债权人心态等有很大关联。
理性的债权人心里也清楚,评估价不等于清算变现价,不批准这份投资方案也许自己会一无所有。
还有,如果你在尽调时只是拿到了一份评估报告草稿,那需要了解这还不是最终的评估数字,不排除评估价值在尽调后会调整。
债权人也可能对评估价值提出质疑,这样,管理人甚至可能请评估机构重新评估,最终的评估数字也就与投资人尽调时看到的数字不同。
如果评估价值后续提高了,那投资人基于原价值给出的报价有可能无法满足债权人的期许,从而投资方案取得债委会批准的几率会降低。
相反,如果评估价值后续降低了,则投资方案取得债委会批准的几率会增加,但是对你而言,也许会觉得报价报亏了。
这样说起来,怎么看评估报告?关键还是“参考”二字。投资人要信之,因为它是报价的重要指导;但也不能尽信之,因为它并不准确,甚至不排除会“坑”你一把。
因此,你应该自己好好尽调,把企业的资产、业务、人员等情况摸个清楚,在自己心中给企业估个价。如果评估价值超出了你的心理底线,除非有特别的理由志在必得,并没有必要为了匹配理想的偿债率而报高价。
本文的作者均来自金杜律师事务所,他们热爱死磕复杂法律和商业问题、挑战高难度项目并在心血来潮时向大家分享经验。